1955年9月23日,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《授予朱德等10名中国人民解放军高级将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》、《授予朱德等131人以一级八一勋章,授予授予朱德等117人以一级独立自由勋章》、《授予朱德等570人以一级解放勋章》等决定。并讨论和批准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新的服装制式和帽徽、军衔肩章、领章、军兵种符号、勤务符号的样式,决定从1955年10月1日起在全军实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