ghs化学品(含危险品)标签标志与象形符号 2016.01.02 点击107058次 目前欧盟系统相比最明显的变化是象形图(原名:危险符号) 虽然大多数的GHS象形符号与旧系统中的相同,但是象形符号GHS04, GHS07 和 GHS08 是全新的。
根据 国家标准 gb 190-73规定,在水、陆、空运 危险货物 的 外包装 上拴挂、印刷或标打一下不同的标志,如爆炸品、遇水燃烧品、 有毒品 、剧毒品、腐蚀性物品、放射性物品等。
2018年9月29日 · 底色:橙红色: 底色:正红色: 图形:正在爆炸的炸弹(黑色) 图形:火焰(黑色或白色) 文字:黑色: 文字:黑色或白色
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和类别,它们的标志设 主标志 16种和副标志11种,见附录b(补充件)。 标志的图形 主标志由表示危险特性的图案、 文字说明 、底色和危险品类别号四个部分组成的菱形标志。
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 通过与水相互作用而易于自燃,或释放出数量达到危 险程度的易燃气体的物质 替代标志
标志的下半部可以标上“infectious substance”(感染性物质)以及 “in the case of damage of leakage immediatey notify public health authority” (“如发生损伤或泄漏立即通知公共卫生机关”)的字样
根据《gb 13690-1992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》,危险品主标志有16种,副标志11种。 副标志: 当一种危险化学品具有一种以上的危险性时,应用主标志表示主要危险性类别,并用副标志表示重要的其它危险性类别。
标志的图形共21种,19个名称,其图形分别标示了9类危险货物的主要特性(见表)。 标志图形须符合标志1~21的规定(见表)。 标志号 标志名称 标 志 图 形
2010年11月23日 · 易燃固体系指燃点低,对热、撞击、摩擦敏感,易被外部火源点燃,燃烧迅速,并可能散发出有毒烟雾或有毒气体的固体,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。
许多国家要求在产品的容器外观贴上危险性符号标志. 这些符号表示如下